首页 >> 首发 >>中国红新闻 >> 河南某地一中学将教师“学习强国”学习情况与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挂钩,官方核查:属实
详细内容

河南某地一中学将教师“学习强国”学习情况与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挂钩,官方核查:属实

时间:2024-03-11     作者:虎林 来源:新中华报-中国红新闻【原创】


360截图20240311145132489.jpg


新中华报-中国红新闻讯(记者虎林)据微信公众号“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互联网+督查”3月11日消息,近日,省委办公厅“互联网+督查”平台督办“某地一中学将教师‘学习强国’学习情况与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挂钩”问题,当地立即进行调查处理。    

一、核查情况

经查,反映问题属实。为加强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推广运用,自2023年8月起,县教体局对所属各支部(学校)“学习强国”学习情况在工作群内进行公布,每周3-4次。12月,该局将每周公布3-4次学习情况改为每周通报1次学情,截至2024年1月,共通报9期。

该中学为提高教师“学习强国”学习活跃度和日人均积分,每周在工作群内发1-2次的“学情提示”,提醒教师参与学习,时间多在工作日夜晚19-22时之间。2024年1月,该校印发《关于对教师“学习强国”学习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》,决定对每位教师“学习强国”学习情况进行考核,对每日学习积分高的教师适当奖励考评分,对每日学习积分低的教师适当扣减考评分,年度考核情况作为教师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。

二、处理情况

1.责令该中学立即废止《关于对教师“学习强国”学习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》,纠正学校在“学习强国”平台学习中片面注重学习积分的层层加码行为,不再作强制性要求,切实减轻教师负担。

2.由县纪委监委对县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予以警示性约谈,对分管负责同志予以诫勉谈话;对该中学主要负责同志给予政务警告处分。

3.由县分管领导对县教体局党组成员进行集体约谈,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;举一反三,以此为戒,对全县各单位进行全面排查,进一步规范“学习强国”平台的学习运用。

欢迎持续关注“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互联网+督查”,本平台将确保个人信息安全,请您消除顾虑,积极反映问题、提出意见建议。

来源: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互联网+督查


来源:新中华报-中国红新闻  记者:虎林  编辑:密淑一  编审:臧振瑞   总编审:黄秀峰  电子信箱:xinhuatop@163.com  监督电话:18600170631


新中华报资源战略合作咨询18600170631.jpg


新中华报(社)传媒集团版权所有。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。
技术支持: 全企网 | 管理登录
seo se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