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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中华报:法不能向不法让步,对违法强拆的拍板者须严肃追责

时间:2022-10-22     作者:曾子玉 来源:新中华报-中国红新闻【原创】



10月19日,在党的二十大记者招待会上,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、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童建明申明——“法不能向不法让步”,再次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和新闻媒体高度关注。

此前,从2019年到2021年的全国两会上,“法不能向不法让步”已经连续三年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,成为司法机关高度遵循的价值理念,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捍卫法治尊严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和毅力。


中央党校中国干部学习网《动态参考》:对违法强拆的拍板者须严肃追责


在大量违法强拆信访、诉讼案件和公开报道的违法强拆事件中,尽管人民法院最终裁定地方政府“行政行为违法”,或者地方政府自我认定违法违规,一般只是象征性对直接领导、参与强拆活动的有关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,而未对违法强拆行为的决策人、拍板者严肃追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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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党校中国干部学习网《动态参考》(2016年第2期)援引《新华每日电讯》消息以《对违法强拆的拍板者须严肃追责》为题予以评论。新华社记者付昊苏在该文中指出,在征地拆迁方面,我国已初步形成较成熟的法律法规体系,有法可依。强行拆除,不是不可为,但必须通过司法途径,由法院下达强拆判决后才可依法实施。

作为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,政府部门必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,而不该带头违法。

新华每日电讯《对违法强拆的拍板者须严肃追责》一文指出,违法强拆之所以仍屡禁不止,与一些地方官员任性用权,或受政绩冲动盲目行事有直接关系。而有时,非法强拆发生后,对相关责任人特别是幕后拍板者的追责失之于软,恐怕也是重要原因。人们期待,有关方面能依据调查结果,依法依规惩处涉案人员,对幕后的拍板者严肃追责。只有高悬法律利剑,严肃追究责任,才能遏制违法强拆事件发生。

然而,这些违法强拆行为的实际决策人、幕后的真正拍板者,一般是县(市、区)级和乡镇、街道党委政府的一二把手。可想而知,如果没有上一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强力介入监督、督察,让他们自己右手拿刀剁左手自我革命,结果往往如同“亲娘罚儿”,高举轻落,只是将“表面上”的决策人、拍板者象征性问责追责,目的是给被强拆者一个“交代”,草草处理了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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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: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


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,健全依法决策机制,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。2019年施行的国务院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明确,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原则,决策机关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,造成重大损失、恶劣影响的,应当倒查责任,实行终身责任追究。

《现代快报》评论员曹玉兵撰文指出,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规定细则如果落实,必将推进地方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科学。但也要注意到两个现实问题。一是,个别地方主政者和官员,急于追求政绩效果,喜欢搞形象工程,面对重大决策习惯搞“一言堂”,即便邀请专家、公开听证等也只是流于形式;二是,因重大决策失误而受到责任追究的“典型案例”并不多。因此,真落实、动真格,至关重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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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泽市民吴先生:官员带队强拆民房被判违法,未被追责却被评为“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


近日,山东菏泽牡丹区读者吴先生向媒体反映,2019年3月,牡丹区皇镇街道办事处时任主任(现升任街道办党工委书记)穆静亲自带队,亲临强拆现场强拆民房,被人民法院判决为“行政行为违法”,且已生效。关于穆静亲临强拆现场指挥强拆的事实,在吴先生提供的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有明确内容,经法庭调查予以确认。


一腔热血为民!菏泽市牡丹区穆静荣获山东省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.png


吴先生反映,穆静本人不但未被严肃追责,反而被菏泽市委、市政府评为“菏泽市干事创业先进个人”,被山东省委、省政府评为2022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、2022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。

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,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,关系党执政兴国,关系人民幸福安康,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。要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,坚持依法治国、依法执政、依法行政共同推进,坚持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建设。

新中华报新闻观察员认为,法治政府建设,关键是要以人民为中心,动真格、查疏漏、补短板、堵漏洞。

法不能向不法让步,对违法强拆的拍板者严肃追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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